收费告知书
(相关资料图)
收费说明:我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依据: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规〔2012〕4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怀教文〔2012〕99号
我园属山区镇中心幼儿园:一级园230元/生.月,我园伙食费13元/天(按实际出勤天数收取)
幼儿园收费是月初收费,所以幼儿在新入园时,第一个月的月初收取当月全勤费用(保育教育费230元,伙食费286元共516元).
下个月收费依据幼儿上月实际的出勤天数收取当月幼儿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以此类推。
退费说明:我园保育教育费退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第二十二条:公办幼儿园因幼儿园自身原因或确属幼儿患病或转、退园造成幼儿连续缺勤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时,退还当月保育教育费二分之一。
幼儿在园期间伙食费按实际缺勤天数退还。
当幼儿退园或转园时,本园将依据幼儿最后一个月的出勤来进行退费处理,如幼儿全勤,不用家长再进行缴费,幼儿园也不用再退费。如幼儿当月不是全勤,幼儿园将会按照幼儿未出勤的天数如数退还家长(伙食费:13元/天*幼儿实际缺勤天数,保育教育费:符合减半的退还保育教育费一半)。本园每月1日-8日进行幼儿收费工作,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幼儿收费工作,以免影响幼儿园整体的收费情况。
退园要求:有退园需求的家长务必提前一周告知本班老师,班里老师会为您登记,统一上报财务室。办理退园手续后,如果您符合上述需要退费的要求,我园将进行退还。谢谢您的配合!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关人员:
咨询电话:徐会计 6169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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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初心,不忘初衷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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