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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际商事法治研讨会。人民网 张帆摄
人民网宁波5月23日电 (张帆)在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召开之际,5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作为指导单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大学、宁波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宁波国际商事法治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行。
宁波是全球重要港口城市、全国外贸中心城市,也是全国唯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长期以来,宁波法院始终坚持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深入推进涉外审判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涉外审判质效。2012年至2022年,宁波法院审结、执结各类涉外案件1.66万件。同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涉外审判体系、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宁波国际商事法庭于今年3月16日成立。
当天的研讨会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宁波市律协等单位的学者、法官、律师以及涉外企业代表立足当前国际国内新形势,围绕完善国际商事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新路径等问题见仁见智。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审判员张华建议宁波国际商事法庭积极推进纠纷解决机制融合发展,抓好国际商事审判质效,加强涉外商事审判人才培养。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法学》主编、教授车丕照分享了关于我国法院适用国际条约的若干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聚焦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制度设计,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私法研究室副主任李庆明建议国际商事法庭应对国际商事仲裁加强支持与促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徐向红围绕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分享了浙江法院的探索与实践。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跃军认为,在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中,要尽快锚定中东欧提升国际化。
此次研讨会开启了司法、行政、高校、企业等各界形成共识,合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新格局。各方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持续开展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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