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协力上海市检察院,会同江苏、浙江检察机关共同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揭牌。
【基本案情】
【资料图】
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涂某某等人为非法牟利,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等地生产假冒“龙牌”“泰山”等注册商标的轻钢龙骨并销售。经鉴定,被告人涂某某生产的轻钢龙骨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审计,其非法销售金额为442万余元。2020年4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将涂某某抓获归案,并扣押假冒“北新”“龙牌”“泰山”等注册商标轻钢龙骨17522根,价值11万余元,另扣押印有上述注册商标的模具、胶带等物。涂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其家属代为退赃5万元。
此后,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在上海、江苏等地抓获同案犯一人以及从涂某某处知假买假并对外销售的下家叶某某等20余人。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涂某某已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下家被告人叶某某等11人也被法院分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6万元至30万元。其余同案犯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刑罚,10人被检察机关决定相对不起诉后移送行政执法机关接受行政处罚。
【检察履职】
引导侦查早深实,行刑衔接先布局。青浦区检察院抓住“早、深、实”三字,依法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早”体现在立案之初、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前,检察机关即派资深知识产权办案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案件,对案件案发过程和规模早知晓、早预判。“深”是深耕案件全流程,在侦查、批捕、起诉三阶段,全流程、精细化引导侦查,打下扎实的证据基础,确保案件后续侦办、报捕、起诉环节的顺利、高效。“实”体现在引导侦查不仅有公检研判会议,还有每阶段的书面引导侦查提纲,更有检察官现场参与,确定证据标准,指明取证方向,化解取证疑难问题。结合区域知识产权案件查办特点,运用行刑正向衔接制度,与青浦区市场监管局、青浦公安分局协商,确立了协同办案、行政查处、刑事侦查的行刑衔接一揽子方案。
两地六机关联合研判,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本案犯罪行为横跨长三角地区。青浦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于2020年5月12日会同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浦公安分局,共赴江苏苏州吴江,与吴江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共同研商本案。面对跨区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客观差异,两地六机关切实做好司法协同,共同就案件定性分析、证据采信、金额认定以及同案犯跨区域抓捕等司法协作达成初步共识,为后续的深挖犯罪和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耐心释法说理,平等保护权益。本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多、案情及金额计算复杂,青浦区检察院立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营商环境职能,在办案过程中多次通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当面接待、电话沟通等方式与权利人进行交流,充分释法说理,提供诉讼便利。青浦区检察院还注重对国内外权利人平等保护以及对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的探索,在接收权利人提供证据材料和接待过程中,就对方关切的办案中关于证据采信、金额认定、刑民诉讼衔接等问题充分解答,获得权利人的赞赏和肯定。
履行监督职能,构筑打击闭环。办案中,青浦区检察院全面审查涉案流水、犯罪嫌疑人供述,研判发现尚有周某、范某等多人明知是假冒品牌轻钢龙骨仍从涂某某处购入并加价在青浦、吴江等地销售,金额已达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起刑点。青浦区检察院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重点核查销售金额、资金去向、共犯等问题。公安机关后续将同案犯及下家20余人移送审查起诉。其中,12人被提起公诉并获有罪判决,10人被决定相对不起诉,后被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最高9万元的行政处罚。至此,本案实现了深挖犯罪和行刑双向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闭环。
探索长效机制,共筑高效保护高地。青浦区检察院依托本案先行创造的条件,推行涉长三角知识产权案件单列管理,推进类型化案件分类和高效协同办理。通过“代办制”提升办案效率,在案件管辖移送、异地权利义务告知等方面利用“检察专递”、线上协作等多种方式,做到“程序事项代办、互涉案件共商、延伸工作互助”。
【典型意义】
为打造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一体化高地,2021年4月,青浦区检察院协力上海市检察院与江苏、浙江两省检察院在长三角核心区联合挂牌成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以中心为保护原点,打造举报受理、法律咨询、检察协同的一站式平台,以制度设计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同时,青浦区检察院联合吴江区检察院、嘉善县检察院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进一步优化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流程,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制度优化、全力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和区域司法协作打好制度基础,也为后续同类型案件办理提供了指引性的帮助。
对于已有的制度规范,将其融入到日常办理案件中,有助于发挥制度的设计初衷,从而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做足做细、落到实处。对于尚未最终成型的制度文件,通过办理个案的过程不断进行完善和摸索,提升联合办案组专题会议制度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进一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质量协作发展,促进示范区内知识产权案件执法标准统一,优化共享司法资源,全面提升三地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依托本案形成的优秀办案机制,青浦区检察院成功办理多起跨地域犯罪案件,涉及工业产品、日化美妆、奢侈品等多行业。在日常办案中,打破三地地域壁垒,提升三地工作凝聚力,力促三地涉营商环境保护“一体化”司法协作,打造长三角犯罪预防、打击的“铁三角”。
(作者单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版面编辑:操余芳] [责任编辑:谢思琪]下一篇: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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